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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蓝灯颜色规范纳入国标,工信部公开征求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
来源:买车网 编辑:意维 2026-10-20 16:10:00 29524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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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车网Buycar获悉,10月20日,工信部就《汽车数据安全要求》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》首次对业内俗称的智驾“小蓝灯”——自动驾驶ADS标志灯作出系统性规范。

不同于大众印象里的纯蓝色,标准拟定的灯光颜色为特定区间的蓝绿色,并且这套标志灯不是所有智能车都能装:只有搭载L3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型才允许选装,不具备条件的车辆禁止安装;标准把它定义为“选装件”,并不强制车企标配。

布置上要求前、后、侧面各有一对ADS标志灯。同时对亮灭逻辑做了硬性锁定:一旦L3自动驾驶功能激活,全部ADS标志灯必须自动同步点亮;功能退出时同步熄灭,驾驶员不能手动打开或者关闭这套灯光。

如果ADS标志灯和转向灯共用发光区域,标准给出严格约束:转向灯亮起时该区域只能显示琥珀色;切回蓝绿色时不能有肉眼可见渐变、切换空档,杜绝两种颜色混亮。标准还允许ADS标志灯按规定显示图形符号、周期性闪烁;而普通前后位灯仅允许画面切换,不能闪烁。

此外,针对车灯显示乱象,征求意见稿划出明确红线:除发光徽标的发光单元外,标准定义的各灯具不应使用透光面或投影显示任何文字。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出,灯具透光面或光源发光体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,不应构成或组合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、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,目的是避免花哨发光图案分散其他道路参与者注意力,守住信号灯的功能本质。

在落地节奏上,新规拟采用“新老划断+三年过渡期”:之后新申报车型需要符合全套新标准;已经完成公告申报的存量车型,可以享有3年调整过渡期。

(声明: 本文为买车网作者原创内容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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